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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September 21, 2006

第三篇文章

三、四個星期前,我呈交了第三篇文章,但是登了兩個多星期后,由於沒什麽消息,所以決定寄第四篇文章到《我報》。

沒想到,今早翻讀《我報》時,突然看見自己的照片!哈哈!終于,經過一個月后,他們終于選了我的第三篇文章等上去了。起初,我還以爲是内容不是很恰當,因此他們拒絕了第三篇文章,我才再寄第四篇過去的。

在開心的當兒,我感到有點兒不是很高興。

他們再一次刪減了這篇文章的某些句子、改了某些内容、加上了不是我寫的東西。最令我感到“無可奈何”的是,他們加的字句並不是我要表達的!他們在文章結束前,加了一個錯誤的句子:“但他們和我一樣,是新加坡人。”原文中沒有這句子!我和他們不一樣啊!我不是新加坡人啊!

2 comments:

fiefie said...

哎喲,我也很討厭那樣的情況!有空你就把文章scan進來,好讓我們也讀讀看!:D

小秀秀 said...

我会的。但是我没有scanner,所以只好等zm帮忙吧!